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北京铁警提示:节后返程旅客遗失行李警情占五成******
中新网1月28日电 题:北京铁警提示:节后返程旅客遗失行李警情占五成
中新财经作者 曹旭帆
“乘警同志,我的行李箱找不到了,里面有戒指、项链……”据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月26日(正月初五)至1月28日,乘警支队共接到旅客求助类警情49起,其中旅客遗失或拿错行李警情24起,占支队整个求助类警情的48%。期间,共为旅客找回遗失或拿错的行李物品32件,价值8万余元。
1月26日9时许,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接到旅客薄先生电话报警求助,称1月25日他乘坐上海至北京的D706次旅客列车在天津西站下车后,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件灰色双肩背包遗忘在列车上,包内装有2部手机、1瓶茅台酒、1个蝈蝈盒等物品。接报后,乘警支队立即联系当日D706次旅客列车乘警段永刚进行查找。此时,列车已经到达终点站北京站。经段永刚和列车长梁健一起查找,最终他们在车厢内的行李架上发现了薄先生的灰色双肩背包,里面的物品都在,随后他们将薄先生的双肩包交给北京站客运部门,由北京站客运部门负责转交给薄先生。
1月26日14时许,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接到旅客刘先生电话报警求助,称当日他乘坐北京南至上海虹桥的G119次旅客列车在南京南站下车时,自己的黑色行李箱找不到了,箱内装有戒指、项链、合同等物品。由于有事着急下车,刘先生下车后拨打了电话报警。接报后,乘警支队立即联系当日G119次列车乘警杜月明进行查找。经与列车长一起工作,杜月明发现4号与5号车厢之间的大件行李存放处有一个无人认领的黑色行李箱。后经开箱检查,并与刘先生核对,确认行李箱就是他的,戒指、项链、合同等物品都在。列车折返路过南京南站时,杜月明与列车长一起将行李箱交给车站工作人员转交。
乘警支队提示,当前至正月十五元宵节前夕,都是旅客春运返程的高峰时期,车厢内的旅客较多,旅客下车时请提前清点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是黑色背包、银色行李箱、黑色旅行箱等比较容易认错的,要仔细检查,防止遗落或拿错,造成财产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