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近日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保障农民的收益摆在突出位置,彰显人民立场。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这几年,种粮补贴、最低收购价、农资补贴,农民种粮的劲头更足了;培育农事体验、观光采摘、民俗文化等新业态,农民增收的渠道更宽了。
得益于党的惠农政策,越来越多“走出去”的农民,带着新技术、新理念返乡创业,成为“新农人”。放眼广袤乡村,从牛耕肩挑的传统劳作,到机械化、智能化的现代农业,吃饭这个问题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存努力,到种地有证书、技术有职称的职业发展,农民这个身份有了前所未有的骄傲。
对广大农民来说,前景看得清,收成也摸得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31元,相比2012年翻了一番多;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2年的2.88∶1缩小至2021年的2.50∶1。
口袋富了,脑袋也要富。最近,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在各地深入开展,在有些农村,宣讲融入到当地农民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中,百姓听得懂也记得牢。提供精神食粮、烹制“文化大餐”,正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的缩影。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乡亲们精气神越来越足,日子越过越有滋味。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为的都是让亿万农民过上好日子。不论国内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不管顺境还是逆境,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会改变,不会动摇。(马若虎)
绍兴: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消息,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的通知。
通知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通知还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聚焦“扩中”“提低”,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让更多低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在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明确,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此外,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方面,加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合法审批手续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通知还提出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方面,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因不在同一区、县(市)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的实际已还款额。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聚焦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
通知明确,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紧盯关键小事,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不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中新财经)